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阿塞拜疆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阿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海关 >  正文

海关
2002-03-19 14:22
  阿塞拜疆是国际海关组织成员。负责管理海关事务的机构是国家海关委员会。在各主要边境口岸、国际空港,码头、主要城市都设有海关。海关关税是阿塞拜疆政府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近年的海关税收入占当年国家预算收入的20%左右。
阿塞拜疆海关税以进口税为主,出口税为辅,出口税主要针对某些国内短缺的有色金属。进口税以从价税为主,分5个级差,最低0.5%、最高15%,中间有3%、5%、10%三个级差。另外对部分进口商品如水产品、汽车及其配件实行从量税。
除关税外海关还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从5%到90%不等,增值税为18%。
海关收取海关手续费。通常按到岸价的0.15%收取,外币按面值的0.15%收取。过境货物按每单30美元收取。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阿塞拜疆经商参处邮箱